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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4-0130001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文件楚水复〔202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位于楚雄州双柏县境内,涉及妥甸镇2个村委会10个自然村,行政隶属双柏县管辖。小流域依托格邑河流域及村庄边界划定,流域东至羊广村,西至上树尾,北至窝碑村,南至木瓜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1891.44公顷,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①预防保护区封育治理1635.38公顷,管护碑1座管护牌2块。②综合治理区水土保持林2.94公顷;配套田间生产道路3155米渠道1580米光伏提水泵站1座,引水管道 4282米耕作253.12公顷③生态修复区 墙面粉刷 220 平方米,墙面宣传画180 平方米,宣传标语40平方米,宣传栏3个,村庄的绿化美化措施0.70公顷;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庄亮化太阳能路灯255盏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村庄污水收集管网9923 米、集水槽233个、化粪池109个、旱厕109个、沉淀池9座、氧化池9座、连接沟9个、垃圾桶233个。工程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

2.2建设地点双柏妥甸镇格邑、窝碑村委会

2.3工期:31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控制价(元)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一标段

SB—SBZL-01

4567288.21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二标段

SB—SBZL-02

3738515.04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2020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20201月1日至今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011日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0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20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2020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5.3近三年2020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5.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0至今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质量承诺书。

3.5.6投标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符合前款3.1-3.6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施工招标的2个标段中,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13000:00时至2024年020523:59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T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02219:00时,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一正三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3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监督部门名称:双柏县水务局,联系电话:座机0878-614732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双柏县长青路1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工13887896176苏工1309982067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

     人:谢工

       话:1818783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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